出行避免攜帶違禁品,延吉西高鐵站每天最多查獲260起!
2020年春運大幕已經(jīng)拉開,在繁忙的車站,旅客們拎著大大小小的行李在安檢口排起了長隊。那么,旅客的行李中是否攜帶了違禁物品,而日常用品中又有多少是禁止攜帶上車的呢?日前,延邊鐵路公安處延吉西站派出所工作人員盤點了大多數(shù)人認知模糊,禁止帶上高鐵的違禁品。
1月8日,延吉市民張女士帶著孩子準備去海南游玩,結果在延吉西站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攔了下來,原來是因為她行李箱里的兩瓶防曬噴霧。對此,張女士十分疑惑,乘飛機時,噴霧是可以通過托運上飛機的,怎么乘高鐵就不讓帶呢?對此,延吉西站安檢負責人解釋,根據(jù)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等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等規(guī)定,冷燙精、摩絲、發(fā)膠、殺蟲劑、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屬于限量攜帶物品,不能超過120毫升。
延邊鐵路公安處延吉西站派出所教導員孫鐵成介紹:在車站工作中, 發(fā)生矛盾和沖突最多的是安檢,因為高鐵和民航不同,旅客的物品是隨身攜帶的,所以對查處的禁止和限制攜帶的物品,旅客往往不理解,容易發(fā)生矛盾沖突。僅2019年,派出所就查處禁止攜帶妨害、危及公共安全的管制器具、汽油、劇毒等物質的人員73人,行政拘留27人、行政罰款46人。
孫鐵成表示,大多數(shù)人對違禁品認知模糊, 市民最容易誤帶的物品主要是銳器、鈍器和易燃易爆物品,平均每天能檢查出130至260起不等。
春節(jié)期間,攜帶煙花爆竹的旅客增多。在實際工作中,一些常見物品都屬于違禁品,菜刀、水果刀、剪刀、多用刀都屬于禁帶的銳器;常見禁帶鈍器有警棍、扳手、鐵錘等具有攻擊性的器具;發(fā)膠、玻璃膠、摩絲、香體露、松香油、驅蚊液和花露水等屬于易燃易爆物。除此之外,市民攜帶自釀的散裝酒、發(fā)令槍等物品也都屬于違禁物。
孫鐵成表示,市民誤帶違禁物品,可以選擇自棄,也可以請親人、朋友代取回。對查出的禁止攜帶的危險品,交由鐵路公安機關進行收繳登記處理,攜帶妨害、危及公共安全物品的,依據(jù)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鐵路公安機關有權對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進行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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